《佈道35》靈修小冊(第三季)
第五日 經文:提後4:1-5, 提後4:7, 林後5:18- 柴樹良牧師


經  文:
一生不枉過:
「我在神面前,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,憑著祂的顯現和祂的國度囑咐你: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,總要專心。並用百般的忍耐,各樣的教訓、責備人、警戒人、勸勉人。因為時候要到,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,耳朵發癢,就隨從自己的情慾。增添好些師傅,並且掩耳不聽真道,偏向荒渺的言語。你卻要凡事謹慎,忍受苦難,作傳道的工夫,盡你的職分。」(提後4:1-5) 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」(提後4:7)
「一切都是出於神;祂藉着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,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使命賜給我們。」(林後5:18)

內容解釋:
提摩太後書4:7: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」保羅忠於神交託給他的召命,向未信者傳福音、建立教會,一生不枉過。「務要傳道」(2節),指提摩太必須傳揚福音的道。「做傳道的工夫」(5節)是回應第2節的囑咐務要傳道。大部分譯本翻譯第5節為「做傳福音的工作」。保羅催促提摩太要視傳福音為你一生的工作。 傳福音的兩個態度:
a.無論環境順逆也要傳福音(2節):無論得時不得時,指時機有利還是不利也要傳福音。「得時」可指順境,「不得時」即逆境,不利傳福音的時機,甚至是充滿危險的日子。
b.忍受苦難,盡我們傳福音的職份(提後4:5;林後5:18):要在困難中盡神賜給我們傳福音的職份,傳福音實在是神交託給每個基督徒的職份。



默  想:
1.人生中有很多事情要處理,但傳福音是否你生活中看重的工作呢?
2.傳福音不是能與不能的問題,是肯與不肯的問題,你肯神就要用你。你願意盡你傳福音的職份嗎?



禱  文:
求主赦免過去我在
傳福音之事上的虧欠,
幫助我持守神交託之傳福音的托付,
無論環境順逆,也要堅守崗位,
做傳福音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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